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處)、規劃財務處、社會組織管理處(社會組織執法監督處)、社會救助處、區劃地名處、社會事務處、老齡工作處、養老服務處、慈善事業促進處(兒童福利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直屬機構:長沙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站、湖南革命陵園管理處、長沙市殯葬事務中心、長沙市中醫康復醫院、長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長沙市第二社會福利院、長沙市第三社會福利院、長沙市福利企業行業管理辦公室、長沙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長沙市慈善事務中心、長沙市民政信息服務中心、長沙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長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長沙市兒童福利院。
二、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 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社會 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 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區劃規劃思路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五)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六)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市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依法依規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