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文化旅游廣電局關于印發《關于促進文旅產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結合我市文旅產業發展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進文旅消費。聯合市商務局舉辦“長沙有喜 福滿星城”消費季,發行全國唯一由政府搭臺、市場運作、文旅商融合的生活服務類折扣卡-“長沙城市嗨卡”。通過攜程平臺發放400萬元文旅消費券。聯動全市四個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開展系列促消費活動。支持各市場主體發展消費新業態、打造消費新場景。結合四季主題消費活動,發布旅游精品線路。舉辦第二屆全市旅游發展大會。探索建立假日經濟工作聯動機制,努力提升假日文旅服務水平和消費質量。
二、鼓勵品牌創建。對新評定的國家 4A、3A 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 30 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創建的省級旅游度假區、省級休閑旅游街區分別給予 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旅行社分別給予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級飯店、四星級、三星級飯店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重點鎮村,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全國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民宿,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鄉村旅游區(點)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工業旅游示范點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
三、堅持示范引領。圍繞“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旅游夜經濟”開展課題研究。推進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對新獲評的集聚區給予30萬元的補助。支持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對列入國家級創建名單的區縣(市)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萬元。對新創建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和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大力推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對文旅特色鮮明的市級鄉村振興示范村,每個給予10-30萬元的經費扶持。建立文旅產業發展“白名單”,開展2023年度十佳文旅消費項目評選,各獎勵10萬元。對新獲評的全國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單位、文化和旅游部技術創新中心、省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根據財政情況給予資金支持。
四、積極引客入長。兌現2022年度旅行社入境地接獎勵。對招徠接待長沙行政區域外的旅游團隊來長旅游并達到一定規模的旅行社(旅游團隊為單團游客10人及以上,散客不計),設立地接過夜團隊獎、接待入境團隊獎、旅游包機團隊獎、大型列車團隊獎、大型包車團隊獎、市場培育開拓獎,分別給予專項獎勵。對新創作且投演滿1年、年接待人數超過10萬人次的常態化演出精品文藝劇目,給予10-20萬獎勵。對當年研發、批量生產并上市銷售、納入全省文化旅游商品目錄的旅游商品,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20萬元獎勵。
五、實施項目牽引。確定年度十大重點文旅項目,建立項目聯點機制,由局領導各負其責、分頭推進。加快建設湘江、瀏陽河百里畫廊,對前景看好、已納入百里畫廊項目庫的在建項目給予不少于15萬元的補助。更新全市重大文旅項目招商信息,加大招商信息宣傳推廣力度。推進“博物館之城”建設,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非國有博物館每年給予40萬元以內的扶持。
六、升級宣傳營銷。圍繞第二屆長沙市旅游發展大會,精心策劃全年宣傳話題。啟動文旅長沙視覺影像宣傳項目,持續推出“在長沙過周末”、“漫游星城”、“活力星閃耀·長沙正當紅”等優質原創內容,編輯文旅工具書。成立長沙市新媒體協會文旅分會,建立長沙文旅新媒體聯盟,充實長沙文旅推薦官隊伍,策劃CITYWALK漫游星城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大與攜程、騰訊等頭部企業的合作,舉辦百度“繁星大會”城市創作者大會。錨定客源地城市,利用高鐵站、機場、地鐵、朋友圈廣告、市內LED屏等媒介,進行重點文旅活動及文旅形象宣傳。通過主流媒體、自媒體、主題活動、短視頻、攻略、硬廣等方式,全方位宣傳長沙文旅,變流量為留量,助力文旅產業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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