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對湖南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554號提案的答復
長政辦復函〔2024〕70號A類
主動公開
長沙市人民政府
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554號提案的答復
易鷹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充分利用何紹基歷史文化名人IP資源打造省府片區湖湘文化特色新地標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何紹基(1799年~1873年),字子貞,號東洲,清道州(今湖南道縣)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舉人。主講山東濼源書院、湖南長沙城南書院、岳麓書院等書院,晚年主持蘇州、揚州書局,校刊《十三經注疏》。同治十二年(1873年),病逝于蘇州省寓,葬于長沙南郊(現天心區石人沖)。何紹基墓位于天心區新開鋪街道辦事處石人村石竹坳東山坡,是一座具有地方特色的晚清墓葬。該墓坐東南朝西北,墓冢為半球形,直徑4.8米,墓冢占地21平米。墓圍花崗巖制,墓冢正前面有墓欄。墓碑位于墓冢正后方,共三塊漢白玉碑。主碑高2.8米,寬1.8米,陰刻楷書“何公子貞大人墓”,兩側碑刻寫何紹基生平。
我市十分重視何紹基墓的保護利用,1988年將其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后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在2010年撥專款組織完成了何紹基墓的保護修繕工作,并對周邊環境進行了整治;二是指導天心區將何紹基墓申報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依法保護何紹基墓本體及周邊環境風貌;三是實施了紹基文化公園建設,實現文物價值的有效利用,通過整體規劃與有效整合,將何紹基文化藝術與思想精髓融入到片區的規劃建設當中。充分發揮文物資源的核心支撐作用,多效協同周邊公共文化場所和文旅配套設施,整體構建文脈悠遠,環境協調的文旅休閑場所。
二、關于推動空間載體提質方面
根據長沙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天心區文化產業發展統籌規劃,我市指導天心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堅持“立足當前與市場手段相結合,精細建設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將何紹基文化藝術與思想精髓融入到片區的規劃建設當中。在原有紹基公園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基礎設施,修建紹基紀念館,開設何紹基生平事跡與個人成就展示展廳、書法美術展廳、何紹基書法碑林等,通過水系、游道、天橋、地下通道等要素將4個公園及石人村安置小區予以有效的連接,濃厚片區的風格與氛圍,形成具有鮮明主題的“紹基文化園”。
三、關于推動文產融合發展方面
圍繞打造何紹基歷史文化名人IP,我市將積極推動書法展示中心和藝術文化市場的形成。利用四季鄉村文化旅游節等節會平臺和新媒體矩陣平臺等媒介宣傳推廣,推出何紹基特色文創產品,依托香港國際授權展、香港禮品及贈品展等平臺和文旅部“中國文化旅游IP授權系列活動”,打造推廣紹基文化IP。同時,天心區還將通過招商引資、機構帶動、產業鏈的逐步形成、文化氛圍的營造等形式,吸引書法專業及相關文化藝術的研究、培訓、拍賣、會展機構等入駐片區,吸引一批有藝術造詣、有學習追求、有生活品位的群體入住片區,不斷增強片區的文化元素與藝術內涵,擴大何紹基名人、文化公園及其周邊片區影響力。
四、關于打造紹基特色品牌方面
2020年,天心區聯合省書法家協會等單位舉辦了“何紹基杯”書法大展,影響甚廣。后續天心區將聯合相關部門、書法協會、民間文藝團隊成立何紹基文化(或書法)調研小組,定期舉辦以何紹基為主題的學術活動;匯聚專家學者的力量,開展何紹基文化研究活動,推動相關學術成果的發表和傳播;定期舉辦研討會、書法展覽、文化節等活動,增強公眾對何紹基及其文化遺產的了解和興趣,向公眾展示何紹基的藝術成就和歷史貢獻,激發社會各界對其保護的重視。
感謝您對我市文化旅游事業的重視和關心。
? ? 長沙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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