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公布 個人消費者最高可享2萬元補貼
3月25日,《長沙市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正式公布,個人消費者最高可享2萬元一次性補貼。
本次補貼面向個人消費者,兼顧新能源乘用車與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實行“總額控制、用完即止”原則,每名消費者僅限申領一次補貼,不可重復享受報廢和置換兩類政策。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2026年內報廢指定舊車并購置新車可申領。舊車需符合登記年限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5年6月30日前注冊的柴油乘用車、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為:購新能源乘用車按新車價12%補貼,最高2萬元;購2.0升及以下燃油車按新車價10%補貼,最高1.5萬元,補貼金額向上取整至整元。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轉讓本人名下舊乘用車,再購置符合條件新車即可申請,舊車轉讓與新車購置無先后順序。補貼標準為:購新能源乘用車按新車價8%補貼,最高1.5萬元;購2.0升及以下燃油車按新車價6%補貼,最高1.3萬元。
補貼全程線上無紙化辦理,市民無需線下跑腿,兩類補貼申領渠道分開設置,操作簡便高效。
報廢更新補貼: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云閃付、支付寶、微信、抖音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在新車發票開具地提交申請,上傳身份證、一類銀行卡、報廢及新車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置換更新補貼:通過云閃付App以舊換新專區、湘易辦App專區申請,按要求提交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二手車交易及新車相關材料,確保信息完整真實。
需要注意的是,報廢的舊車需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且無轉讓記錄;舊車、新車所有人為同一人。新車發票需在長沙開具、登記證書省內辦理,審核期間需持續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市商務局等七部門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虛假交易、偽造證件、虛開發票、哄抬車價、騙補套補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補貼資格、追回資金,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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