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發揮創業貸款扶持創業、促進就業作用,根據《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雙肩包”行動計劃(試行)》(長人才發〔2025〕3號)、《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實施辦法(試行)》(長人才辦發〔2025〕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青年人才創業貸款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貸款對象
本通知中所稱青年人才為45周歲(含)以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三)獲得發明專利證書;
(四)在市級及以上政府職能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或創業大賽獲得獎項。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個人創業貸款需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信用良好、具備一定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
2.已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3.經營實體的法定代表人或登記注冊的負責人符合本通知青年人才所規定的條件。
(二)申請小微企業創業貸款需符合以下條件:
1.已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2.屬于現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3.小微企業自貸款申請日起,往前12個月內吸納2名及以上勞動者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且處于正常繳納狀態;
4.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符合本通知青年人才所規定的條件。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個人創業貸款所需資料:
1.《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個人)申請審批表》(附件1);
2.申請人身份證;
3.符合青年人才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市級及以上政府職能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或創業大賽的獲獎證書等;
4.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
5.合伙創業的應提供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或公司股權分配證明資料;
6.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請小微企業創業貸款所需資料:
1.《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小微企業)申請審批表》(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符合青年人才范圍的身份證明;
4.企業近12個月內吸納勞動者的身份證及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5.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6.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個人自主創業、合伙創業的創業貸款額度分別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資信水平、還款能力、經營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個人創業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創業貸款利率由借款人、經辦銀行、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商確定。
五、貼息標準
個人創業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簽訂日LPR+75BP以內,據實全額貼息,超過LPR+75BP部分,不予貼息。其中,LPR為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對已享受過人才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且還款積極、創業項目好的借款人,貸款到期后可繼續申請青年人才創業貸款支持,按規定享受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支持推廣“隨借隨還”模式,實施在授信期限內循環貸模式,一次授信可視為一次貸款,貼息按照實際利息來計算。對貸款到期時繼續符合條件的借款人,鼓勵經辦銀行給予無還本續貸支持。
六、貼息方式
貼息資金遵循“先付后貼”,借款人按期支付利息后,由經辦銀行向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貼息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后,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
七、申請流程
(一)提交申請。借款人登錄長沙人才智慧導航,下載并填寫相關表格,向稅務登記所在地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資料。
(二)資格審核。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借款人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說明原因。
(三)現場調查。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創業項目進行現場調查后,推薦至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可委托經辦銀行開展現場調查。
(四)貸款發放。經辦銀行對創業項目開展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發放貸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結合“貸你創業”助力行動等創業活動的舉辦,拓寬信息推送渠道,擴大政策知曉范圍,加強政策文件解釋,大力營造鼓勵和支持創業的社會氛圍。
(二)強化貸款管理。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經辦銀行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簡化審批流程,及時發放貸款,加強貸后管理,做好貸款回收工作。青年人才創業貸款要與中央和省財政貼息支持的創業擔保貸款分離管理,分賬核算。
(三)嚴肅工作紀律。任何服務于創業貸款的公職人員不得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索拿卡要、刁難企業和個人,收受企業和個人財物。借款人應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借款人,一經核實取消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范疇。
九、相關解釋及說明
(一)“吸納2名及以上勞動者就業”是指新招用2名及以上勞動者就業。
(二)“45周歲(含)以下”是指提交創業貸款申請時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關于進一步做好人才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長人社發〔2022〕12號)同時廢止,本通知發布前已審批通過的人才創業擔保貸款,仍按原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個人)申請審批表
2.長沙市青年人才創業貸款(小微企業)申請審批表
3.咨詢電話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