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人解讀《長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
來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發布時間:2023-06-0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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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長沙市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長發改信財〔2022〕62號),制定了《長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人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對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指導意見。
省農業農村廳選定長沙市作為試點市,要求長沙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探索建立可共推廣的模式。
《長沙市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長發改信財〔2022〕62號)對全市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其中明確信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快制定出臺信用評價標準。
二、主要內容
長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依托長沙市信用農安智慧監管平臺,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開展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推動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主要內容包括四項:一是開發信用管理系統。開發長沙市信用農安智慧監管平臺,通過平臺逐步實現信用信息電子化。二是建立信用檔案。明確信用檔案的對象和內容,以及信息采集責任主體。三是建立信用評級機制。建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對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評級采取量化評分,對市場主體行業信用分級分類從高到低共分為六個等級,對應按優秀、良好、較好、一般、風險、不良進行分類。四是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將日常巡察檢查、風險監測、監督抽查等工作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等級相結合,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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