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5:43:06來源: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和具體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案及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各部門和區、縣(市)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法規、規章情況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三)審核、協調市委各部門、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與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各部門與區、縣(市)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市委各部門、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包括人員結構)和領導職數;審核區、縣(市)黨政群機關副科級以上的機構設置;審核市以下各級黨政群機關的行政編制總額和專項編制總額。
(五)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市級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派出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包括人員結構)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包括人員結構)和領導職數;審核報批區、縣(市)所屬相當副縣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審核區、縣(市)所屬相當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登記管轄范圍內事業單位的登記、年度檢驗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檢查監督和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核準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印章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劃》的組織實施;監督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按《編制使用計劃》的規定辦理有關編制手續。
(九)承擔市直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統發工資、醫療保險等事項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的審核工作。
(十)研究推進機構編制法制建設,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指導機構編制理論研究,負責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信息的采集和情況綜合;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資料匯編、信息宣傳、業務培訓及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設立、辦理等日常監管和投訴工作;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市編辦是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簡稱市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在市編委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以及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工作機構,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列入市委機構序列。核定行政編制26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批復中級雇員3名,普通雇員5名;實有人員32人。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市編辦所屬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批復普通雇員3名;實有人員13人。
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為市編辦所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實有人員4人。
機關退休人員8人。
第二部分 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決算數為1210.6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97萬元,2018年度支出決算數為1211.1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69萬元,變動原因:新增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決算數為1210.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01.01萬元,占比99.2%;節能環保支出4.66萬元,占比0.38%;安全生產監管支出5萬元,占比0.4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決算數為1211.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01.52萬元,占比99.2%;節能環保支出4.66萬元,占比0.38%;安全生產監管支出5萬元,占比0.42%。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210.67萬元,與2017年決算相比,增加17.9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211.17萬元,與2017年決算相比,增加17.69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11.1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7.69萬元,主要是:新增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11.1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201.52萬元,占99.2%;節能環保支出4.66萬,占比0.3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5萬元,占比0.42%。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00.6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211.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100.67萬元,支出決算為1201.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2、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該科目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支出決算為4.66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獎金財政撥款預算。
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該科目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支出決算為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勵財政撥款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67.9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36.0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7.65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公積金等;公用經費131.8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2.35%,主要包括公車補貼、伙食補助費、扶貧慰問費、報刊雜志訂閱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2.6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3萬元,公務接待費0.64萬元(公務接待10次,62人)。2018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為1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公務接待費9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為5.34萬元,2018年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2017年決算數。原因是我辦落實中央機構改革的要求,開展機構改革工作,縮減了公務接待批次及公車使用次數。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我辦整體支出績效良好,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辦認真組織開展了2018年預算績效自評工作。通過實施績效管理,提高了單位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動提高了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1.88萬元,比2017年增加18.55萬元,增長16.37%。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員,相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6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9.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3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一般公務用車1輛、貨幣化保障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當年財政撥款安排的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