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9 09:30:00來源: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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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水運行業發展、航道管養及船舶船用產品檢驗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技術規范;協助編制和組織實施港口、航道、水路運輸等專項規劃和工程項目年度計劃。
2.?承擔港口碼頭及其作業污染水域管理、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礙航性審核、涉水工程施工管理、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管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水上搜救、沉船沉物打撈及水上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承擔船舶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的事務性工作;參與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港口作業污染事故。
3.?承擔船員等水上從業人員管理、船舶登記管理和船舶進出港報告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4.?承擔船舶、水上設施、船用產品檢驗管理和船舶適航管理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漁船檢驗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船舶設計圖紙的技術性審查工作。
5.?承擔全市水路運輸及運輸服務業市場、港口裝卸搬運市場、船舶交易市場管理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港口及岸線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參與組織防汛搶險和水路戰備運輸工作。
6.?承擔航道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等級航道建設、養護和維護性工程的組織實施;承擔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的技術性審查工作;負責所轄航道航標和助航標志的設置。
7.?負責向進出港船舶船員發布航行有關安全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等工作,發布航道通告和航道水情通報,協助發布航行通(警)告。
8.?負責全市水路交通運輸行業信息收集、數據統計和水運市場運行動態分析評估工作。
9.?協助指導區縣(市)水運事務工作。
10.?完成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公益性任務。
(二)機構設置
根據編委核定,我中心是長沙市交通運輸局所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加掛長沙市船舶檢驗中心牌子,現設有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室、計劃財務部、人事教育部、裝備信息部、水上運輸事務部、港口碼頭事務部、船舶檢驗事務部、航道事務部、安全事務部、霞凝港事務部),按章程設置紀檢監察室、離退辦。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因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無其他二級預算單位,故納入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2年部門預算主要包括中心本級預算的匯總情況,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中心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為履行部門職能職責而列支的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3914.41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較2021年減少630.73萬元,減少13.87%,主要原因是單位人數減少及人員經費、項目經費整體減少。收入預算3914.41萬元中3372.91萬元屬于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項);541.5萬元屬于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海事管理(項)。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3914.41萬元,支出較2021年減少630.73萬元,減少13.87%,主要原因是單位人數減少及人員經費、項目經費整體減少。支出預算3914.41萬元中3372.91萬元屬于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項);541.5萬元屬于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海事管理(項)。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914.41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3372.91萬元,占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的86.16%,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3070.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獎勵金;公用經費302.84萬元,主要包括郵電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項目支出541.5萬元,占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的13.84%,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專項業務費支出等,全部為為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海事管理(項)。主要用于辦公樓運行維護;航道疏浚、整治、維護、應急搶通;船艇運行維護;水上安全監管及應急救援;水運發展相關編制修訂、港口、運輸、統計等事務性支出經費;船舶檢驗業務經費;辦公設備及專業設備購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2年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2.84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13.23萬元,減少4.18%,主要原因是單位在職人員數量減少導致公用經費預算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8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相比減少4萬元,減少18.18%,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國(境)費及公務用車運行費的減少導致的“三公”經費整體減少。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125.99萬元,其中服務類采購預算93.8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貨物類采購預算32.19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2年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整體支出3914.41萬元,所有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6個,涉及項目支出541.5萬元,其中:水上安全維護經費128萬元、水運事務工作經費11.31萬元、船艇運行維護經費40萬元、設備購置及更新經費22.19萬元、船舶檢驗業務經費20萬元、辦公樓運行維護費22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底,長沙市水運事務中心共有車輛2輛,均為機要通信用車;單價50萬以上的通用設備1個,單價100萬以上的專用設備3艘。
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七、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長沙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工會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辦公用房取暖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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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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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2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2022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 2022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 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5.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6.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7.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8. 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 2022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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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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