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12 10:22:34來源:長沙市接待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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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接待辦公室
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目 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2、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
2、項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三公”經費預算
3、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4、政府采購情況
5、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6、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名詞解釋
七??2019年部門預算批復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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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單位主要職責為:研究制定我市領導機關重要對外接待活動的具體接待辦法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承擔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長沙警備區、市紀委(不含“幾大家”機關系統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對口外地副廳級以上領導同志來長公務活動期間的接待服務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負責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市)的接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廳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機構設置
長沙市接待辦公室系正縣級單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預算實行全額撥款。內設機構4個:綜合處、接待一處、接待二處、培訓與對外聯絡處。另設機關總支。我單位行政編制20人,工勤編3人。現實有24人,正縣1人,副縣級4人,正科級7人,副科級4人,科員5人,工勤人員3人。接待、調研等其他用車編制數9臺,實有8輛。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2019年部門預算單位為1個,無其他下屬二級機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為長沙市接待辦公室機關(無二級機構)。收入為財政撥款(補助)收入(無經營性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辦機關的基本運行經費,也包括我辦職能范圍內支出的工作經費支出。
1.收入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收入為588.51萬元,全部為一般財政預算撥款(補助)收入。2018年年初預算收入為495.07萬元,全部為一般財政預算撥款(補助)收入。與上年相比,2019年預算收入增加了93.44萬元,增幅為18.87%。
2.支出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支出為588.51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支出為495.07萬元,全部為一般財政預算撥款支出。與上年相比,2019年預算收入增加了93.44萬元,增幅為18.87%。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88.51萬元,具體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503.01萬元,是指為保障機構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工資福利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經費支出。
2.項目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85.50萬元,是指單位完成職能內工作而發生的會議培訓及設備購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本級(無二級機構)機關行政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1.47萬元,比2018年57萬元增加了14.47萬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辦人員比上年度增加了3人。
2.“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為3萬元;公務用車及運行維護費為2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為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為3.8萬元,車輛運行費3萬元;沒有車輛購置費;因公出國(境)費為0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8年增加了16.2萬元,原因為:單位實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1臺商務車、2臺轎車、5臺大中型客車,均為接待、調研等其他用車。為確保預算的科學性,保證預算的約束控制力,將預算項目支出中增加了“公務用車及運行維護費”科目,指標金額為2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8臺接待用車的燃油費、保險費、維修維護費、過路過橋費等支出。單位基本支出中“公務用車及運行維護費”科目為0萬元。
3.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4.政府采購情況
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94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6.94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5.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長沙市接待辦公室整體支出588.51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個,涉及項目支出85.50萬元,其中:會議培訓及設備購置經費項目85.5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接待、調研等其他用車8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當年財政撥款安排的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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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接待辦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