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沙市森林公安局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依法查處全市范圍內各種破壞森林、林地、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負責辦理轄內五區涉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組織全市、縣(市)區森林公安適時開展專項行動,協同做好森林防火的相關工作。根據轉隸文件規定,增加組織開展對生態環境、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機構設置
長沙市森林公安局機構改革調整后由辦公室、法制科、消防科、刑偵治安大隊、直屬大隊五個科室隊構成。政法專項編制22名,工勤編制1名,聘用警務輔助人員10名,普通雇員4名(含駕駛員2名)共計37人。截止2020年10月,因人員退休及編外人員離職,我局實際在崗人員為32人,退休人員3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951.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51.6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56.13萬元,主要是:一是在職人員警員職級套改、工資晉級晉檔相應增加工資福利114.63萬元;二是長沙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7.2萬元/年提高到11.35萬元/年,我單位10名警務輔助人員經費增加41.5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951.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15.92萬元,公共安全835.7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56.13萬元,主要是:一是在職人員警員職級套改、工資晉級晉檔相應增加工資福利114.63萬元;二是長沙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7.2萬元/年提高到11.35萬元/年,我單位10名警務輔助人員經費增加41.5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951.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5.92萬元,占12.18 %;公共安全支出835.77萬元,占87.82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784.4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167.21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7.21萬元,一是辦案費支出53.71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其他資本性支出、差旅費、鑒定費、其它商品服務支出等方面;二是警務輔助人員專項經費支出113.50萬元,主要用于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獎金、慰問費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本部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80.0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9.86萬元,下降10.97%,。主要是貫徹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降低公用經費標準,從2021年起在職人員、臨聘人員按照原歸類分檔標準的80%核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減少12萬元,主要是核減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萬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擬召開0會議,人數0人;培訓費預算3萬元,擬開展法制培訓、警銜晉升培訓、教育整頓培訓,人數100人,內容為森林公安適用法律法規學習培訓、民警警銜晉升培訓、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的學習教育培訓;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無經費預算。上述培訓為省內二類培訓。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6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5.61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951.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4.48萬元,項目支出167.21萬元,具體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表
部門預算需公開的表格情況(具體見附件)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備注:上述表格中,因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細表》無數據。
長沙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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