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9-22 10:15:00來源:河道湖泊事務中心
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構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協助做好“一河(湖)一策”實施方案編制、河(湖)長制政策法規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涉及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配合落實省對市河(湖)長制督查、市河(湖)長對市直相關部門及各區縣(市)考核涉及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市管河湖“一河(湖)一檔”信息庫建設;協助處置市級河湖管理突發事件;協助開展河湖管理違法違規事件的調查;負責市級河(湖)長巡查、調度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有關河(湖)長工作舉報投訴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跟進工作;承擔市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2.人員情況。2020年本單位年末實有人數13人。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本單位是水務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無內設機構。
(二)決算單位構成。2020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長沙市河道湖泊事務中心。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均為481.44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8.59萬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財政撥付部分專項經費因進度原因導致支付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480.9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80.95萬元,占10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支出合計480.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49.02萬元,占72.57%;項目支出131.93萬元,占27.4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481.44萬元。與上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8.59萬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財政撥付部分專項經費因進度原因導致支付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0.9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00.00%。與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8.59萬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財政撥付部分專項經費因進度原因導致支付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0.9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農林水支出(類)支出422.54萬元,占87.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36.21萬元,占7.53%;住房保障(類)支出22.2萬元,占4.6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05.94萬元,支出決算為480.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7.2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6.33萬元,支出決算為27.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55%。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數變動及單位事權調整,預算隨之調整情況。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05萬元,支出決算為6.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16%。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數變動及單位事權調整,預算隨之調整情況。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8萬元,支出決算為1.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無差異。
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4.45萬元。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事權調整,預算隨之調整增加。
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行業業務管理(項)。年初預算為235.56萬元,支出決算為264.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49%。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財政追加2019年第三批省級新增水利預算資金專項資金。
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93.12萬元。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局追加2020年長沙市水管體制改革等六項補助經費。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25.52萬元,支出決算為2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99%。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數變動及單位事權調整,預算隨之調整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9.0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06.31萬元,占基本支出87.7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保險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公用經費42.71萬元,占基本支出12.2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50萬元,支出決算為1.15萬元,完成預算的76.67%。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業務需要,接待計劃增加,導致費用增加。較上年增加1.01萬,增加比例721.43%,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業務需要,接待計劃增加,導致費用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00%,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00%,占0.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15萬元,完成預算的76.67%,占100.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購置車輛0臺。
公務用車運行支出0.00萬元。主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車輛上繳。2020年期末,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量。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為1.50萬元,支出決算為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67%。較上年增加1.01萬,增加比例721.43%,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業務需要,接待計劃增加,導致費用增加。其中:外賓接待支出0.00萬元。2020年共接待國(境)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4.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15萬元。主要用于因業務需要接待外地單位。2020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6個、來賓1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00萬元。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為非參公的事業單位,故無機關運行經費。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2.1萬元,用于召開全市河湖長工作調度洞庭清波專項行動推進會,人數49人,內容為洞庭清波專項行動推進;用于瀏陽河示范河流建設匯報工作會,人數44人,內容為瀏陽河示范河流建設匯報;用于瀏陽河示范河流建設驗收意見反饋會議,人數40人,內容為瀏陽河示范河流建設驗收意見反饋;開支培訓費0萬元。2020年度本部門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支出。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1.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8.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20年期末,我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9〕10號)文件精神,結合《長沙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部門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強化績效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單位對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單位無重點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評價等級為“良”;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情況、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報告等按照財政績效部門要求已公開或其他有關部門要求需隨同部門決算一同公開的績效信息,請作為附件公開。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國財政雜志社的刊物發行收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國國債協會、中國會計學會收取的會費收入等。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中國財政雜志社廣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 “事業收入”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
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