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4:03:12來源: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部門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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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能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
(2)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及時收集、掌握和綜合全市維穩工作情況,必要時直接參與影響穩定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處置。
(3)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4)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5)協助市委及市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
(6)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強政法工作。
(7)組織協調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推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調查掌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和制定全市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
(8)組織查處政法系統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響的違法違紀案件。
(9)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內設12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政治部、宣傳處、研究室、綜治一處、綜治二處、綜治三處、信息綜合處、調度協調處、督查督辦處、執法監督處、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處。
無二級預算單位。
(2)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機關行政編制為56名,工勤編制為2名,離退休人員服務編制為1名(實行單列),屬于行政性質,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市級領導單列行政編為1名,共計60名,至2018年末,共有在職干部職工56人,離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21人,合同制聘用人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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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公開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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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681.51萬元,與2017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增加了465.85萬元,增長了21%,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員支出基本支出預算;部分項目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根據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收入總計2681.51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收入,占總收入的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支出總計2681.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79萬元,占62.98%,項目支出989.35萬元,占37.02%。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81.51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增加了465.85萬元,增加了21%。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員支出基本支出預算;部分項目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根據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78.14萬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了463.3萬元,增長了21%,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員支出基本支出預算;部分項目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根據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數2681.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79萬元,占62.98%,項目支出989.35萬元,占37.0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2680.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681.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03%。支出決算大于年初預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員支出基本支出預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數為1688.79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688.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年初預算數為989.3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989.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長沙市委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88.7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599.05萬元,占比94.6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隊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支出89.74萬元,占比5.32%,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費。
七、關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6萬元,實際支出決算數為12.01萬元,完成預算的26.1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萬元,年初預算數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1.15萬元,年初預算數20萬元,完成預算的5.7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86萬元,年初預算數26萬元,完成預算的30.2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市委的“規定辦法”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12.01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6.3萬元,下降34.4%。“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3萬元,占24.9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86萬元,占65.45%;公務接待費支出1.15萬元,占9.5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萬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國團組1個,累計1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8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86萬元,主要是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委機關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7年減少3.15萬元,減少28.61%,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開支。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5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與國內相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12批次,130人次(包括陪同人員)。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7年減少6.15萬元,下降84.24%, 主要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行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委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開展了自評,涉及資金,2681.51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績效自評結果顯示,我委2018年度績效目標完成較好,在預算配置、預算執行、預算管理等方面較好的支持了本部門的工作發展。2018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檢車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緊扣全市改革發展重點, 加大財稅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不斷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順利完成了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2018年預算收支目標任務。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9.74萬元,比2017年增加257.46萬元,減少65.28%,主要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壓縮了會議、培訓等一般行政消耗性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委機關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2.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0萬元。沒有授予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支出,也沒有授予小微企業政府采購合同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委機關共有車輛6輛,全部為一般公務用車(其中3臺為貨幣化保障用車,系租賃用車);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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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委機關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反映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納入長沙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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