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2-24 10:18:43來源: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目錄
第一部分: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三)一般支出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七)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六、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四)“三公”經費
第二部分: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1年部門預算需公開的表格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是市政府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加強政務聯絡,與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北京市黨政軍機關聯絡,與在京湘籍人士、社會各界人士、曾在湘工作過的人士聯絡,爭取他們對長沙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幫助。負責宣傳推介長沙,展示長沙形象。負責加強經濟合作,為長沙發展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負責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發信息資源,開展專題信息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市領導在北京的接待服務工作,為市直單位和區、縣(市)、園區在北京進行公務活動提供方便。負責協助北京相關部門做好維穩工作。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活動。
(二)機構設置
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信訪協調處、接待聯絡處、經濟協作處。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部門預算只有本級預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接待聯絡協調和維穩經費等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1年部門預算總收入1395.27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無政府性基金和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總支出為1395.27萬元。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總體較2020年減少24.8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支出減少,并按財政統一調減項目經費等調整。比2020年部門預算總收支減少1.75%。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部門支出預算數1395.27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無政府性基金支出。為保證駐京辦機構的正常運轉,且更好地完成日常任務而需要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支出較去年減少24.8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支出減少,并按財政統一調減項目經費等調整。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95.27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553.76萬元,是指為保障辦事處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保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841.5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五、其它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數70.37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21.8萬元,下降23.65%。原因為:在職及臨聘人員公用經費標準減少20%、因退休減少1個人的行政運行經費,對應的機關行政運行經費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0.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6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9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預算金額一致,主要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預算,經費不超上年度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會議費預算為40萬元,計劃用于召開市政府駐京辦各項工作會議、業務處室各項專項會議、主題教育學習會、信訪特護期維穩工作調度會議、項目招商推介會、機關黨總支會議等會議,計劃人數3000人,預算明細為各項會議場租費40萬元。培訓費預算為4萬元,計劃用于開展黨史教育培訓、在職干部赴外地等培訓,計劃人數300人,預算明細為開展黨史教育培訓2萬元(含租場費、住宿費、伙食費、授課費、打印費)、赴外地培訓費用2萬元(含教學費、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2021年度本單位無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支出。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無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3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我部門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1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2021年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整體支出1395.27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3個,涉及項目支出841.51萬元,其中:信訪維穩工作經費297.38萬元;對外聯絡、協調、交流合作經費304.13萬元;駐京維穩24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六、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三公”經費:納入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長沙市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的表格(見附件)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