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我局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副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全市建筑市場(不含湘江新區、高新區)、房地產市場和物業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采取執法措施;集中行使市城管局委托的相關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權。
(二)機構設置。
我局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辦公室(加掛協調指導科)、人事教育科、法規科、紀檢(監察)室等4個科室,芙蓉、天心、岳麓、開福、雨花、機動等6個執法大隊。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2021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單位收入預算2505.9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05.90 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56.39萬元,主要是(1)2021年新增人員的調入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在職人員工資調整、社保和公積金繳費標準調整而增加的人員經費;(2)2021按市財政局要求,公用經費在去年基礎上壓減20%。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單位支出預算2505.90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2505.9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56.39萬元,主要是(1)2021年新增人員的調入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在職人員工資調整、社保和公積金繳費標準調整而增加的人員經費396.31萬元;(2)2021按市財政局要求,公用經費在去年基礎上壓減20%,共減少39.92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2505.90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2505.90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2351.37 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154.53 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城鄉社區支出154.53萬元,主要用于開展住建領域執法服務工作,包括建筑市場執法、房地產市場執法監管、招標投標專案辦理、執法宣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250.2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9.92萬元,下降13.76%,主要是2021按市財政局要求,公用經費人均定額調減。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本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減少39萬元,主要是去年我局購置兩臺公車,今年無新車購置。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3萬元,擬召開執法服務座談會議,人數300人,內容為場租費、資料費等;培訓費預算14萬元,擬開展兩次執法人員業務、干部職工教育、黨建等培訓,人數500人,內容為場租費、資料費、授課費、培訓工作餐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經費預算0萬元。
擬舉辦三類會議計劃如下:執法服務約談會3萬元。
擬舉辦培訓計劃如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平臺培訓1萬元、黨員教育培訓1萬元、執法人員業務培訓12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45.77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1.27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4.5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 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3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 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50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37萬元,項目支出154.53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見附件)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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