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07 13:41:19來源:市知識產權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知識產權(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政府規(guī)章草案,擬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工作的政策措施、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戰(zhàn)略和規(guī)劃。
2、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落實國家、省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制度。負責專利侵權糾紛的調處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指導全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執(zhí)法工作;負責跨區(qū)域知識產權案件和重大知識產權案件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規(guī)范本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動知識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擬訂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和運用的政策措施,促進全市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和交易工作。指導和協(xié)調區(qū)縣(市)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加強園區(qū)和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建設。擬訂并實施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fā)展政策措施。
4、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lián)互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與利用。推動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統(tǒng)計分析工作。
5、組織開展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方面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
6、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國際聯(lián)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知識產權局為長沙市政府組成部門,核定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規(guī)劃發(fā)展處、保護協(xié)調處、執(zhí)法指導處、運用促進處、公共服務處、機關黨總支(人事處)等7個處(室)。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知識產權局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知識產權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yè)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1742.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42.09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20.54萬元,上升31.82%。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撥款收入增加54.54萬元;二是部門專項預算收入增加36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1742.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42.0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20.54萬元,上升31.82%。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54.54萬元;二是部門專項預算支出增加366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742.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42.09萬元,占100.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1162.0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維修維護費等公用經費。基本支出較上年預算數1107.55萬元增加54.54萬元,增長4.92%,主要是局本級人員經費增加所致。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580.00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yè)發(fā)展專項、專項業(yè)務費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80.00萬元,主要用于知識產權專項業(yè)務支出,包括: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及保護示范區(qū)創(chuàng)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維及知識產權運行工作經費。項目支出較上年預算214.00萬元增加366.00萬元,增長171.03%,主要是局本級新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維、保護示范區(qū)創(chuàng)建等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長沙市知識產權局機關運行經費103.54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31萬元,上升1.28%,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導致運行經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長沙市知識產權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50.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5.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5.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0.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10.0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增加20.00萬元,主要是原有1輛公務用車年限較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已按規(guī)定報廢,新增購置1輛公務用車經費預算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2.00萬元,擬召開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會議,人數150人,內容為會議場租費、會議用餐費等;培訓費預算45.00萬元,擬開展專利檢索技能培訓、知識產權行政執(zhí)法培訓、長沙市專利轉化運用助力全球研發(fā)中心城市建設專題培訓、知識產權貫標培訓等培訓,人數500人,內容為培訓場租費、師資費、培訓用餐費等;未舉辦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6.84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88.84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0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8.0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1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742.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09萬元,項目支出580.0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附件。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ㄊ校h)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3.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知識產權事務(款):反映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知識產權宏觀管理(項):反映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