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14 11:03:52來源:市知識產權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和維權援助的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有關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負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快速預審服務和快速確權前置服務;負責維護市知識產權保護“一站式”服務平臺和遠程審理平臺,提供知識產權信息的檢索、技術跟蹤、咨詢、預警等公共服務;負責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公共服務,承辦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負責開展國內外知識產權動態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完成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公益性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下文簡稱“保護中心”)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預審確權部、維權援助和協同保護部、預警部。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5年本單位收入預算1438.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38.97萬元,財政專戶管理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06.14萬元,增長7.96%,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24.82萬元;二是升級建設導致辦公場地運行經費增加8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本單位支出預算1438.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38.9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06.14萬元,上升7.96%,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支出增加24.82萬元;二是升級建設導致辦公場地運行經費增加80.0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5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438.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38.97萬元,占100.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873.2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公用經費。基本支出較上年預算增加26.14萬元,增長3.09%,主要是醫療費等人員經費增加所致。
(二)項目支出:2025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565.75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5.75萬元,主要用于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專項支出,包括場地運行經費、快速預審預警確權業務經費、海外糾紛應對指導及維權業務保障經費、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及宣傳經費等。項目支出較上年預算增加80.00萬元,增長16.47%,主要原因是升級建設導致辦公場地運行經費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5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機關運行經費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為保護中心不屬于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因此機關運行經費為0.00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5年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5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10.00萬元。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4年增加10.00萬元,主要是為協調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資源、加強與國(境)外相關機構的交流合作導致出國(境)費用增加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5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2.00萬元,擬召開知識產權業務交流座談、研討等會議,人數100人,內容為會議場租費、會議用餐、資料費等;培訓費預算42.00萬元,擬開展專利保護能力提升培訓、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線上培訓等業務培訓及預審員上崗培訓等,人數約900人,內容為培訓場租費、師資費、培訓用餐費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1.87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5.5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0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36.37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2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2025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5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438.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3.22萬元,項目支出565.75萬元。本年度無重點項目支出,均為常規性項目支出,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知識產權事務(款):反映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支出。
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其他知識產權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識產權事務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