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9 09:00:00來源:市委臺灣辦
目 錄
第一部分?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22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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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臺方針、政策和各項涉臺紀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我市涉臺政策和地方性法規,歸口管理涉臺工作。
2、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市直各單位和各區、縣(市)的對臺工作,檢查、了解各區、縣(市)和各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方針政策情況。
3、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指導對臺經貿工作和我市與臺灣在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4、指導、檢查、督促全市各地及有關部門做好臺胞接待工作,接待來長的臺灣中、上層人士。
5、負責我市公赴臺交流管理工作。
6、組織、指導各區、縣(市)有關單位開展對臺宣傳;向黨內外干部、群眾進行對臺方針政策和涉臺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7、聯絡臺灣上層人士、指導、管理各區、縣(市)有關部門對臺灣上層的聯絡工作。
8、調查研究臺灣形勢、兩岸關系發展動向和我市對臺工作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9、組織、管理我市的重要涉臺活動,處理重大涉臺事件。
10、負責市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11、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本單位設立五個處室,秘書處、宣傳處、聯絡處、交流交往處、投訴協調處。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中共長沙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2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235.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35.51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81.49萬元,下降6.19%。主要是人員經費,社保、公積金、工資等調整。
(二)支出預算:2022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235.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5.51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81.49萬元,下降6.19%。主要是人員經費,社保、公積金、工資等調整。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2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235.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5.51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808.5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2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427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7萬元,主要用于對臺聯絡、宣傳、交流交往、經濟、投訴協調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中共長沙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機關運行經費70.7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3%。主要是人員進出變動等影響。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2年中共長沙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20萬元。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1年持平,原因是按財政要求,厲行節約原則,經費維持不變。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2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2萬元,擬召開對臺工作、聯絡、宣傳等會議,人數60人,內容為對臺政策講座、聯絡工作、宣傳講座等;培訓費預算5萬元,擬開展對臺工作培訓,人數20人,內容為了解動態臺灣形勢、對臺知識培訓;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2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6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2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2022年度無重點項目支出,為常規性項目開支。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