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走馬樓西漢簡牘讀長沙人名

《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全四卷)/長沙簡牘博物館、湖南大學簡帛文獻研究中心 編著/主編:陳松長、李鄂權/岳麓書社/2024年3月
10月27日,由湖南大學簡帛文獻研究中心、長沙簡牘博物館、岳麓書社共同主辦的《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新書發布會在長沙簡牘博物館舉行,此次發布的新書全面系統地公布了長沙五一廣場出土的2600余枚走馬樓西漢簡牘及相關專家的研究成果,包含了西漢時期的司法行政、社會文化等重要內容的研究公布。該批簡牘年代明確,等級較高,數量頗為可觀,為歷年出土的西漢簡牘中少見,長沙國也成為目前西漢七個諸侯國中唯一有行政文書留存的諸侯國。
那么西漢時期長沙國的人名在這些簡牘中是如何體現的?我們借新書《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一探究竟。
以“國”為名
在走馬樓西漢簡牘中,以國號作為人名者數量較多,如“胡人”“巴人”“吳人”“代人”等,文書中可見:“五年九月辛酉,獄史巴人爰書……”“獄史胡人爰書……”“五年九月己未御史吳人訊……”更有意思的是,在簡牘上還有以“國人”為人名者,學者認為,這既是其名數登記時的操作所致,又是作為區別當時流民來源的習慣稱謂方式。
以“職”為名
以人的職業為名,似乎也是西漢時期社會中的一個常態。此批簡牘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農夫”一名,經學者考證,“農夫”的取名應與其“原生家庭”所從事的職業有關(指曾世代為農)。走馬樓西漢簡牘實物中記載的“農夫”一人,似乎已經脫離了原生家庭,非務農者,而是臨湘縣的一位令使,這或許是西漢時期的“小農家庭”通過自身努力實現“階級躍升”的實例。
以“獸”為名
兕、貍、蛇、麏、蛙,這些在現今生活中已不常見甚至已不出現的動物,在這一時期也被用作尋常的人名。今人看來,此類的人名或略顯陰鷙,然而也直觀地反映了此類名字所帶有的時代性與地域性。就時代性而言,“兕”為古代一種犀類野獸,《爾雅·釋獸》:“兕,似牛。”已無法完全考證為何種獸類,這是今人所罕用的。“麏”一名其實也反映出了用此名者生活的地域性,因“麏”實為“麇”,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獐子,常見于南方山野之中。結合簡牘出土地來看,名為“麏”的人,其生存環境周邊就存在此生物的可能性也是極大的。
以“居”為名
以居住地為名的,亦不在少數??梢娪小佰保篡刂?,“紀郢”(湖北荊州)、“鄢郢”(湖北襄陽),在漢代其實都不在長沙國的領地內。名“郢”者,應是名副其實的“外地人”。而“本地人”更好辨認,直接稱為“城”“里”,原記為:“上校長沙內史府,敢言之·四月辛卯臨湘令城、都水丞廣行丞事……”這里的“城”,其實就是“臨湘令”的名字。
“特殊身份”直接為名
西漢時期,身份的特殊仍可被“烙入”此人的名字之中。無論榮辱與否,似乎都不例外。如“虜”一名,很有可能是此人的家庭乃至家族有過被俘虜的過去,但這也不是一種罪名,當時的樂府之中就有“虜”人的身影可循。應是一種身份變更歷程的印記,而非尋常人家試圖以名為愿的期許。
時間之語亦可為名
“年”“萬年”“歲”“萬歲”。和西漢同時期銅鏡上的銘文類似,這些時間的表語反映了當時人們對于年歲之永的一種祈愿,用作人名亦是常見。而令人好奇的是,“午”“旦”“夕”也在人名中出現,是與其生時日辰相呼應,或是有其他緣由,都有待專家進一步考證。
以上幾類,是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中所能見到的常見幾大種類,在岳麓書社出版的《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中均有體現。本書主編、湖南大學簡帛文獻研究中心陳松長教授指出,漢代人的名字也許并不算單一,有些人名可能并不是其父母所給,甚至沒有正式的名字。也許會在其生平中的遷徙、流轉中,于各個轉折點被賦予名字。其可被解讀的深層含義,仍是值得我們繼續探討與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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