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23年第18號(總第267號)
長沙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
2023年第18號
(總第26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長沙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3年4月27日至7月20日對長沙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進行階段性跟蹤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4號線一期工程自普瑞大道至桂花大道,連接望城區、岳麓區、天心區、雨花區和長沙縣。線路全長33.5km,全部為地下線,設地下車站25座,其中換乘站13座。于2014年12月開工,2019年5月開通試運營,建設工期為4年6個月。
二、審計調查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財務收支情況基本真實、合法,項目建設基本有序。但審計發現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在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損失浪費等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運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決策失誤,導致粟塘站地下空間閑置。
2.設計變更不合理,增加建設成本407萬元。
3.未合理預估需求量,過度采購備品備件。
4.軌道集團未有效利用自身人力資源,增加運營成本。
5.資產底數不清、管理缺位。
6.未對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存在164.30萬元賬外物資,未及時有效處理476.31萬元廢舊物資。
(二)設計、概預算編審、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星城車輛段的辦公樓及公寓存在不同程度閑置,涉及建筑面積16673.14平方米。
2.部分設計質量把關不嚴,存在常規工序設計漏項。
3.工程排污費結算不實。
4.土方管理不到位,卸土區場地占用費結算不實。
5.安保費用結算不實,涉及金額38.23萬元。
(三)工程變更、現場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質量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施工偏差。
2.部分設備品牌、型號變更,軌道集團未對變更設備及時定價,涉及金額2124.76萬元。
3.建設單位把關不嚴,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施工單位擅自變更產品品牌。
4.軌道集團未按原計劃交付岳麓幼兒教育集團第一幼兒園,增加辦學租賃費589.12萬元。
(四)招投標、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個別監理項目招標滯后,項目施工前期無監理。
2.個別設計項目涉嫌圍串標。
3.個別項目在招標過程中未維護自身權益,存在損失浪費情況。
4.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5.管理不到位,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無審批程序且未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涉及金額505.30萬元。
6.BIM投入成本高,未產生相應的應用價值。
(五)資金管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
1.借款逾期,長時間未收回。
2.未根據指標使用情況進行成本分攤,多分攤成本12866.74萬元。
3.軌道集團未及時辦理配線空間商業運營手續,導致資產閑置。
4.六溝垅5號出入口加蓋層由軌道集團移交至宜居公司作為售樓部使用,至今未簽訂租賃合同。
5.未及時足額收取站內平面廣告租賃費58.09萬元。
6.望城區大澤湖街道辦事處重復支付拆遷補償款370.55萬元。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長沙市審計局已出具了審計報告,并提出了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被審計單位正采取措施認真組織整改,長沙市審計局將動態跟蹤后續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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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審計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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