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的要求進行編制,所列數據為瀏陽市本級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受理和處理市長信箱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情況、數據統計與附表八部分組成。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83683098,地址:瀏陽市行政中心西北角,郵編:410300)。
一、概述
2012年,瀏陽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貫徹落實《條例》為主線,以促進陽光型政府建設為目標,以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為出發點,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落腳點,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市明確把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和陽光政府的重大舉措來貫徹實施,制定了貫徹落實《條例》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市政府辦公室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要求市直各單位和鄉鎮(街道)將政府信息公開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全市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配合抓的局面。按照全市貫徹落實《條例》實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聯席會議制度、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報告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舉報調查制度、保密審查等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真正做到了有載體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規范化軌道。
(二)突出工作重點,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通知》和長沙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長辦發〔2012〕49號)、《關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長政辦函〔2012〕140號)等文件要求,市政府辦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兼市政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劉向朝召集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22個職能部門,對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印發了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瀏政辦函〔2012〕45號),突出對我市財政預算決算及“三公”經費、行政經費、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八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進行重點安排。一年來,全市公開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信息1100余條;保障性住房信息30余條;食品安全信息200余條;環境保護信息250余條;招投標信息220余條;安全生產信息20余條;征地拆遷信息110余條;價格和收費信息20余條。及時全方位地公開了“八大重點領域”信息。
(三)狠抓監督考核,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圍,與各市直單位、鄉鎮(街道)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提高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二是對全市37個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督查,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三是對我市所有市直單位和部門的優化效能工作進行行政問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2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共公開政府信息45300條,其中:主動公開45300條,占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市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財政公開、政府工作部門工作、鄉鎮工作 、機構職能、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行政職權、行政事業收費項目、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事指南、領導講話、通知公告等等。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瀏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和各部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政務公開欄、信息公告欄、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及其他便民渠道。2012年,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22200條;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公開政府信息800條;公開欄、新聞媒體等其他形式公開政府信息2230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編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告知信息獲取方式,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申請公開的格式表格和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并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窗口。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2年,本市共收到信息公開申請14條,以網上和到現場口頭兩種方式申請。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建房證辦理、拆遷許可和補償安置、財政資金管理、民政救助、計劃生育、職工工傷保險等。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所申請公開內容均屬于主動公開內容,分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和口頭形式回復了申請人,無不予公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市本級沒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政府信息公開收取復印、遞送等成本費用。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市本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六、受理、處理市長信箱的情況
通過市政府網站的“市長信箱”等欄目收到有效信件245件,回復245件,回復率100%。
七、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組織引導工作需進一步加強。由于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較新的制度,按照“誰制作、誰發布,誰審查、誰負責”的政策,需要全市各級各部門積極參與和配合,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參差不齊,需進一步組織引導,提高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同時,要強化用制度規范信息公開,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聯席會議制度、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報告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舉報調查制度、保密審查等制度。
(二)公開平臺建設需進一步完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市圖書館、市檔案館和市政務服務中心應當建立政府信息查閱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目前,這3處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雖已設立,但也還存在一定問題。 2013年應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這三個信息查閱中心,更方便市民查詢各項政府信息。
(三)公開層次范圍需進一步拓寬。在加強市直單位信息公開的同時,鄉鎮(街道)信息公開也不能滯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要在已建的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更廣泛、更便捷地提供政府信息。
八、數據統計與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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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單位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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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4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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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瀏陽市政府門戶網信息 |
條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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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瀏陽市各部門網站信息 |
條 |
16800 |
|
2、政府信息查閱場所 |
條 |
800 |
|
3、宣傳欄、公告欄等信息 |
條 |
21100 |
|
4、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信息 |
條 |
900 |
|
5、瀏陽論壇、短信、QQ群等其他方式信息 |
條 |
30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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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單位 |
數量 |
|
申請總數 |
條 |
14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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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開信息數 |
條 |
14 |
|
2、部分公開信息數 |
條 |
0 |
|
3、不予公開信息數 |
條 |
0 |
附表三 :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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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單位 |
數量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附表四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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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單位 |
數量 |
|
依申請公開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
其中減免收費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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