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9 11:31:38來源:市審計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的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區縣(市)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區縣(市)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我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
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負責省審計廳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8.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9.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0.與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區縣(市)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區縣(市)審計機關負責人。
11.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應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我局機構設置包括: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機關黨委及23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1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長沙市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審計中心(長沙市國有企業審計中心)。
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規審理處、電子數據審計處、財政審計一處、財政審計二處、財政審計三處、行政事業審計一處、
行政事業審計二處、行政事業審計三處、農業農村審計處、金融與社會保障審計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企業審計一處、企業審計二處、企業審計三處、經濟責任審計一處、經濟責任審計二處、經濟責任審計三處、政策跟蹤審計處、涉外審計處、計劃執行處、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人事處。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長沙市審計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2年本部門收入預算5,989.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989.32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05.7萬元,上升1.8%。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05.7萬元,主要增加項目經費(政府投資審計聘請人員經費)10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本部門支出預算5,989.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989.3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05.7萬元,上升1.8%。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05.7萬元,主要增加項目支出(政府投資審計聘請人員經費)10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2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5,989.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989.32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4,028.3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2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1,961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961萬元,主要用于審計業務購買服務、聘請投資審計專家等。其中:審計業務支出1464萬元,主要用于審計業務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審計聘請專業人員、審計課題研究等方面;審計管理支出416萬元,主要用于審計工作經費,其中100萬元預留財政(行業性審計經費80萬元、鄉村振興經費20萬元);信息化建設支出81萬元,主要用于審計信息化系統運行及維護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長沙市審計局機關運行經費383.35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4.26萬元,上升6.76%。主要是增加新進人員。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2年長沙市審計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6萬元。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1年持平。主要是公務用車數量未發生變化,預計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事項無較大變動。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2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0萬元,擬召開全市審計工作會議、干職工會議、績效考核民主測評會議、優秀審計項目評審會議、主題教育學習會議、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等會議,人數800人,內容為會議室場地租賃費、會議用餐費、會議住宿費等;培訓費預算70萬元,擬開展審計業務能力培訓、消防知識培訓、保密知識培訓等,擬參加審計署(廳)計算機中級培訓,人數500人,內容為培訓學費、培訓住宿費、培訓伙食費、培訓資料費、培訓其他費用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三類會議:全市審計工作會議、干職工會議、績效考核民主測評會議、優秀審計項目評審會議、主題教育學習會議、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等,經費預算為10萬元。培訓活動:審計業務能力培訓、計算機中級培訓、消防和保密知識培訓等。其中審計業務能力培訓經費預算約為50萬元(含教資費、伙食費、住宿費等);審計署(廳)計算機中級培訓費約為18萬元;其他培訓費約為2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2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92.76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6.56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66.2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3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2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5,989.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28.32萬元,項目支出1,961萬元。本單位2022年度無重點項目支出,均為常規性項目開支,詳見附件2022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