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公示
一、政策背景
2020年,長沙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明確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排放標準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范圍。隨著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保有量不斷增加,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已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調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標準和擴大禁止使用區域,對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提升城市品質與形象,具有重大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長沙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的要求,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修訂了《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在原有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區域基礎上增加了瀏陽和寧鄉等區域。將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標準調整為:(一)國II及以下排放階段的(含X排放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二)經檢測污染物排放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規定的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不透光法煙度和林格曼黑度排放的Ⅲ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該政策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進行公示:
(一)政策出臺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
(二)該政策是否影響公眾利益,有何訴求;
(三)對政策出臺持何種態度;
(四)對該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三、公眾意見反饋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反饋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發表關于該政策的意見和看法。
(二)注意事項
公眾意見提出時間為15個自然日內,請公眾在公示期限內提出寶貴意見。公眾在發表意見時,請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構聯系方式
(一)單位名稱:湖南山和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二)聯系方式:唐浩明:電話19976695166;郵箱392592525@qq.com.
五、信息發布有效期
自發布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
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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